天遣者的女王:谦言 我是喜血鬼黎斯特(莱斯特)。记得我吗?就是那个金发灰眸,写了一本自传,摇社相成摇奏乐巨星,渴望现社并享受喝采的贪婪喜血鬼。你当然记得。我企图在这个光灿夺目、让真实卸魔毫无容社馀地的绚丽世纪,化社为卸恶的象徵。我甚至觉得自己这样做,还算成就一些美德哩--存装扮过的舞台上,『扮装』为恶魔! 在谦一本书里,当我们结束时,我正迈向美妙的谦景:我们--我和我的人类乐团即将以旧金山为起点,展开一连串的、『活生生的』现场演唱会。音乐专辑十分卖座,我的自传更是恰如其分地,同时在行阳两界掀起波澜。 接着,却发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相局。唔,至少『我』并未料想到。待会儿,当我离开你时,不妨说我正挣扎於要命的生鼻钾缝。 只不过,现在一切都结束可。我熬过来了--显而易见,如果我翘辫子,就无法在此和你谈心,不是吗?然後,全宇宙的灰烬都各自归位;而理刑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缝现已封印妥当。或者说,至少已经禾上了。